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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

来源:东北之窗   日期:2015-12-07  作者:sysadmin

  12月4日,记者从朝阳市环保局获悉,为改善朝阳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、优化全市能源结构、有效遏制和减少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污染,持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朝阳市计划用两年时间,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。

  本次划分的禁燃区主要为居住区、行政办公区和商业金融区等,不包括工业聚集区和城中村,面积合计约为39.59平方公里,占城市建成区的67.67%,包括燕都新区建成区、凤凰新城、锦承铁路以东老城区、锦承铁路以西生活区、豪德及周边配套服务区、鸟化石地质公园6个区块。

 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后,禁燃区内禁止销售、使用、转运、存放高污染燃料。禁燃区及控制区内集中供热企业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硫低灰煤,不得擅自改用其他类型的高污染燃料,同时要建设运行高效除尘、脱硫、脱硝设施,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。禁燃区内不得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,包括所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蒸汽和热水锅炉、各类窑炉及加热装置等,所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餐饮业、服务业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炉灶、炉具等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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